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(2018年3月20日通过)
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
(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学生会第七届全体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)
第二十六条 章程序言第八自然段第一句话“务实创新,精诚团结;荣耀石室,榜样天府!”修改为:“务实创新,精诚团结;敦笃励志,明辨慎思;荣耀石室,榜样天府!”
第二十七条 章程第四十四条“学生会全体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当然委员,任期一年,不得连选连任。
学生会全体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委员,任期半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”修改为“学生会全体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当然委员,任期一年,可以连选连任一届。
学生会全体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委员,任期半年,可以连选连任一届。
非在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就读高一年级时加入学生会的会员,不得连任选举委员。”。
第二十八条 章程第八十三条“学生会会内格言是‘务实创新、精诚团结’。”修改为“学生会会内格言是‘务实创新、精诚团结;敦笃励志、明辨慎思’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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